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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果你在裁判法院作為證人出庭作證,你應在到達法院後通知要求你到法院或登記處的人。在輪到你作證之前,你不能進入法庭。你應該等待讓你來法庭的人來與你見面,他們會帶你到你可以等待的區域。
你不得與可能也在等待的其他證人討論案件。
輪到你時,一名法庭服務工作人員會叫你的名字讓你出庭作證。他們將帶你前往證人席,這是法庭上證人坐的地方。你將被要求進行宗敎式宣誓或非宗教式宣誓,即鄭重承諾你在法庭上所說的都是事實。
當你提供證詞時,你必須說實話。在法庭上未說實話可能構成犯罪。
該網站包含有關出庭和法庭服務的更多資訊。它還具有許多其他有用資源的連結。